本文给大家分享的是商务部公告:终止对澳葡萄酒双反税,中澳贸易关系或迎转机的相关内容!
随着商务部公告的发布,终止对澳葡萄酒双反税,中澳贸易关系或迎转机。这一消息无疑给广大饮酒爱好者带来了福音。
那么,这对我们国家的葡萄酒市场将产生怎样的影响?中澳贸易关系又将如何发展呢?
2024年商务部公告第11号关于进口相关葡萄酒在澳大利亚适用反倾销措施和反补贴措施复审裁定的公告
2021年3月26日,商务部发布2021年第6号、第7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相关葡萄酒征收反倾销税。为避免双重征税,不征收反补贴税。反倾销税实施期限自2021年3月28日起5年。
2023年11月30日,应澳大利亚葡萄酒协会的申请,商务部发布了2023年第52号公告,决定审查从澳大利亚进口相关葡萄酒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的必要性。
经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四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商务部作出复审裁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审查裁定
商务部裁定,鉴于中国葡萄酒市场的变化,没有必要对澳大利亚进口的葡萄酒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
二、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五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商务部向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提出取消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的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商务部的建议作出决定,自2024年3月29日起终止对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相关葡萄酒征收反倾销税;终止征收反倾销税后,不征收反补贴税。
三、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五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对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公告自2024年3月29日起执行。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对澳大利亚进口葡萄酒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的必要性作出复审裁定.pdf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商务部
202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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